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(科技局)
申报条件:
1、企业注册满一年,无不良记录;
2、产值 200 万以上;
3、必须申报专利;
4、规上企业的统计局R&D统计年报中研发经费支出不能为 0。
申报时间:4 月、7月、10月
优惠政策:
1、资金补助 2 万;
2、加计扣除按 175%;
3、瑞安市创新券使用的前提条件之一;
4、银行无抵押贷款100-500万,利息同期优惠。
5、贷款利率优惠一半(由政府补助一半,瑞安地区区域试行)
政策依托:
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 号)
《关于印发<瑞安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二十条(试行)>的通 知》(瑞委办发〔2017〕12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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