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级新产品(科技局、经信局)
申报条件:
1.创新性强、技术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,能够促进解决农业、农村、农民问题科技支撑的新产品;
2.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,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;
3.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、支柱产业、先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;
4.利用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新产品;
5.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。
申报时间:常年。
政策优惠:
1、作为高新成果转化依据之一;
2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,每项给予 2 万元奖励。
政策依托:
《关于印发<瑞安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二十条(试行)>的通知》(瑞委办发〔2017〕12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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