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安市专利示范企业(科技局)
申报条件:
1、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 15 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 3 件以上;
2、企业从事领域符合本地技术和产业政策,经营状况良好,其中专利产品年销售额 1000万元以上,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 50%以上。
申报时间:
网络申报时间: 9 月初(届时网络申报系统将关闭);
纸件申报时间:10 中旬。
优惠政策:
1、资金补助 3 万;
2、瑞安市创新券使用的前提条件之一。
政策依托:
《关于加快实施专利战略驱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瑞政办〔2015〕124 号)
《瑞安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瑞科〔2017〕37 号)
提供网站建设,手机网站,微信官网,小程序开发,域名注册,域名查询,商标注册,百度爱采购,阿里托管服务商。
Powered by 宋朝互联 1.13.5 © 2020 版权所有,并保留所有权利。
浙ICP备18052201号-1
浙公网安备 33038102331223号